更新时间:2022-09-06 编辑:admin 来源:教育部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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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的“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做好报送工作。
《通知》明确报送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送主要信息项目包括左、右眼裸眼视力和左、右眼屈光度。
《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定期开展学生视力监测,及时掌握和了解学生视力健康状况,是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有效手段。中小学校依据《全国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信息报送说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更新版)摘录》《标准对数视力表(GB11533—2011)摘录》,开展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各地教育部门要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严控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质量,严格视力监测数据安全管理,严格视力检测与相关服务督导检查,切实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和权益。要求各地教育部门稳妥有序组织指导、协调落实本地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统一组织开展视力监测工作。
《通知》要求强化条件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托有关单位建立统一的监测队伍,落实视力监测经费。加强学校和幼儿园校医院、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等)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保障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视力监测工作。要规范数据报送。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依托全国学生体质健康上报系统,指定专人负责中小学生视力监测相关信息数据报送工作。要防控端口前移。学校和家长及时查阅监测结果,对视力异常的中小学生和幼儿,学校及时向家长反馈,告知家长带孩子到医疗卫生机构检查确认,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干预,控制近视发生、发展。